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登录邮箱

土建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17-09-28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9月27日,发布学院通知,以及评审细则和评审委员会,通知全体研究生;并给各学科通知,研究生导师于9月29日之前提交成绩;

(二)9月30日10:00—18:00(中午不休息),申请学业奖学金的所有学生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表》、成绩单、成果原件对涉及成绩、成果进行统一认定,地点:教四楼东楼301会议室。

(三)9月30日下午6点之前,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申请《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无需导师签字)》和《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电子版)》,并附成绩单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交至辅导员处,汇总后即公示核对。

申请理由栏目填写时对照《附件4:评定细则》按条罗列成果并标明分数(例如:科研成果①刘乃飞,李宁等.城门洞形隧洞弹塑性参数反演方法探讨[J].水力发电学报,2015,06:160-168,按《细则》七-(三)-①期刊论文-校定A类-15分)。

(四)9月30日下午6点之前,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提交申请《附件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参照填写说明,不需要导师签字)》纸质版和《附件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表(需按照表格要求认定,研一、博一不用填)》纸质版,交至班长处,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五)10月8日,各班班长按照附件6进行学业奖学金汇总;

(六)10月8日,学院对汇总结果进行核对,同时公布名额分配方案;

(七)10月9日,召开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依据评审细则进行评选,确立学院初评结果,并公示;

(八)10月13日,将初评结果和材料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特别说明

1.研究生同一申报成果不可重复填表、不可重复使用;如国奖未申请到,上一年度成果可重新用于学业奖学金评定。其他申报要求以学院细则为准。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土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认定表.doc(研一、博一不用填写)

附件4: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补充文件(橱窗公示、各班QQ群)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xls

附件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者计分汇总表.xls(班长汇总用)

附件7:期刊刊源(最新版本)(各班QQ群)

附件8:评审委员会及学校指标分配方案.doc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7.09.28



信息来源: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学院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邮编:710048 电话:029-82312116 传真029-82312113
网站管理员信箱:tmxgb@xaut.edu.cn © 版权所有: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