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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校友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7-12 点击数:

为落实《西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友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要求,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友分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决定筹建“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校友会”,现面向国内外西安理工大学校友发出入会邀约,欢迎校友积极加入学院校友会筹建工作。

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校友会是指由西安理工大学校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自发组织,并经学校校友总会备案成立的校友组织。学院校友会本着“服务母校、服务校友、服务社会”的宗旨,在校友总会的指导下,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校友活动,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学校之间、校友与地方政府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促进校友与母校共成长,共发展,共命运,持续扩大学校社会声誉和对外影响力。

学院校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校友大会或校友代表大会,大会一般应每年召开一次,向广大校友报告工作,并通过机构设置及任免等重要事项。学院校友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日常议事机构,负责与学校校友总会保持联络、处理分会的有关事宜和开展分会日常工作等。理事会由校友大会或校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一般应担任学院校友会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一般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学院校友会组织机构每届任期五年,期满向学校校友总会提交申请后进行换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学校校友总会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任期一届后,如仍热心参与校友工作,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校友总会同意后可连任,连任任期不超过两届(不超过10年)。学院校友会理事会成员构成充分考虑不同专业、不同行业、不同年龄层的校友作为代表。


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校友会理事会组成

名誉理事长(名誉会长)若干

理事长(会长)1名

副理事长(副会长)若干

秘书长 1名

副秘书长若干

理事成员若干


学院校友会“校友”的界定与入会资格与《西安理工大学校友总会章程》相符,除符合上述要求外,对无本院学习工作经历,但从事与本院学科专业相关性强的工作的校友,经本人申请、学院校友会同意,或学院校友会邀请、本人同意,均可成为学院校友会会员。

学院校友会作为联系校友、凝聚校友、互助互帮的活动平台,未经学校校友总会授权,不得违规发展会员,不得擅自借用学校校友总会名义开展活动、不得独立以分会名义对外签署协议、不得开展与分会无关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等。希望每位自愿加入学院校友会的校友,能够主动提高政治风险、法律风险、舆论风险的意识,投身校友工作,为院校发展携手共进。

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在校友总会的指导下,广泛征询校友代表意见后,决定筹建“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校友会”,并成立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组。现面向国内外西安理工大学校友发出入会邀约,欢迎广大校友自愿申请加入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校友会。



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7月3日

学院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邮编:710048 电话:029-82312116 传真029-823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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